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教育部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暂行)》和《甘肃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》规定,我厅在完成审核举办者申报材料、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等程序后,经研究,同意筹建兰州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筹建学校名称:兰州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(筹)
二、筹建学校基础:兰州信息工程中等专业学校
三、筹建地址: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号
四、筹建负责单位:兰州信息工程中等专业学校董事会
五、筹建学校类型: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六、筹建时间:2012年6月16日—2015年6月16日
七、筹建期间,兰州信息工程中等专业学校可继续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活动。同时,学校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融资能力,加大办学投入,积极改善办学条件;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特别是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。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,产学相结合,以培养合格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,继续做好中职学生的培养工作。
八、学校筹建期间,不得以筹建学校名义从事任何招生和教育活动。在筹建期内完成筹建工作,即全面达到高职院校办学要求后,重新提交院校正式设置申请,我厅将按程序和规定对筹建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后,报省政府审批正式设立;若筹建期满未能完成筹建,或筹建期间有任何违规等不符合筹建要求的行为,则筹建工作终止。
以上事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,若发现该校筹建期间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,请及时向我厅反映。
联系电话:8827947(传真) 15293108145
邮 箱:gs_mbjy@163.com
联系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
甘肃省教育厅
2012年9月18日